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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演员公告(2015年7月22日)

人才交流 COMMUNICATION

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演员公告(2015年7月22日)

来源:
发布时间:
2015/07/24 12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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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单位

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浙江曲艺杂技总团,于2010年转企改制,是省属国有文艺院团,注册资本2500万元,主要经营杂技、魔术、曲艺、小品、相声、评弹等综合性艺术演出,以及文化活动策划、咨询服务、舞台演出器材租赁、票务服务、文化产业投资等。公司拥有演职人员120余人,平均每年在国内外的演出总场次达到2000场左右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
招聘岗位说明: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4人,其中,曲艺演员3名、魔术演员1名,均为专业技术岗位。

招聘条件说明:性别不限、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(1985年8月10日后出生);具相关表演从业经验或相关专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,形象良好、基本功扎实、有较强的舞台表演能力;有主演的作品;具有省级以上比赛获奖经历者优先考虑。

 

三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
1、邮寄报名方式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下载《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》,填写完整并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(复印件),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,邮寄至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8号C区2A01,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办公室。邮编:310014,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。

2.资格初审。

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,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。

   3.应聘资格的取得。

  报名截止后,单位将按实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考试,确定考试有关安排,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准考证后,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。

(二)考试

考试之前,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按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。

考试采用现场表演与综合素质评估相结合的形式,总分为100分,表演能力测评、职业认知测评分别按80%、20%计入总成绩,主要考察演员的基本功、作品、实际舞台表现能力和职业素养等。

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,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。

(三)体检、考核

考试完毕,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,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。

体检、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。

(四)公示、录用

经体检、考核均合格的人员,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,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手续。

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录用;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。

(五)其他

1、应聘者放弃入围、录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,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各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
2、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逾期不能报到的,其录用资格不予保留。

四、纪律与监督

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,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:

1.浙江省文化厅网站(http://www.zjwh.gov.cn,“政务公开/招聘信息”);

2.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网站(http://www.zqzt.com,“人才交流”)。

(二)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:省文化厅人事处(联系电话:0571—85212196)。

(三)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

   五、咨询

 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,请向本单位直接咨询。

单位地址:浙江省西湖文化广场8号C区2A(邮编:310014)

联系电话:0571-88915951(范老师)

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

2015年7月24日

 

附件: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